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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前準備:證明文件與指導教授同意書

第 2 版・更新 2026-10-31

送出學位考試申請前,要先準備好證明文件與核准的指導教授同意書。

上傳證明文件#

系所已登錄或教務處已匯入的項目會自動出現在頁面上,不用再上傳。

上傳證明文件送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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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到上方功能列的「證明文件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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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2
    選「證明種類」

    學術研究倫理教育修課證明,或資格考通過證明(資格考一科一份)。

  3. 3
    填「通過日期」
  4. 4
    選擇 PDF 檔

    只收 PDF,5MB 以內。

  5. 5
    按「送審」
    為什麼:審核結果會寄信通知您

證明文件的狀態有:「待審」「通過」「更正後通過」「退回補正」「不通過」「已撤回」。

說明

被「退回補正」的,請撤回後重新上傳正確的文件。

指導教授同意書#

提出指導教授同意書
  1. 1
    到「指導教授同意書」,輸入指導教授姓名查詢

    至少輸入兩個字,從清單點選老師,再填研究主題或暫定題目。

    到「指導教授同意書」,輸入指導教授姓名查詢
  2. 2
    勾「我已確認且同意上述說明,並會絕對遵守」
  3. 3
    按「送出」
    為什麼:送出後依序由指導教授、系所主管簽核,核准或退回都會寄信通知
  • 簽核進度顯示在頁面上方。
  • 狀態有:「簽核中」「已核准」「已退回」「已取消」;核准後可以按「列印同意書」。
注意

查不到的校外教師,請洽教務處建進委員資料庫。學位考試申請送出後要換指導教授,請改走「異動申請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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