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試:公開方式、比對報告、列印與表件交回
申請核准後,到上方功能列的「口試・定稿・離校」準備口試。
設定公開方式並列印口試文件#
- 1設定論文電子全文的公開方式
選「於上傳後公開」或延後 1~5 年公開。延後要勾審查要件、寫說明、附證明,然後按「儲存公開方式」。
為什麼:沒有設定公開方式就不能列印審議書 - 2列印口試文件
按「列印口試文件包(全部)」,或分開列印各表單。領據旁的「領據金額標準(參考文件)」可以查看金額標準。
- 3有校外委員時,列印「領款、轉帳匯款資料表」
校外委員必須填寫,連同領據一起交回。
- 4口試
口試結束後,所有表件交由指導教授送回所屬學院辦公室,由學院辦公室交給教務處。
列印時請選 A4、邊界「無」、勾選「背景圖形」、取消頁首頁尾。
修改公開方式#
公開方式設定好之後,這一區會收起來,只顯示目前的設定。
- 要改時按「修改公開方式」,展開選項重新選擇,再按「儲存公開方式」。
- 不改了按「取消修改」,收回原本的設定。
學院辦公室完成收件之前都可以改。
注意
審議書印出後又改了公開方式,頁面會提醒「公開方式已變更」:請重新列印審議書並請委員重新簽名,舊的審議書作廢。
口試結束後,畫面會顯示「等候院辦收齊成績報告單、審議書等表件」,表件由指導教授交回學院辦公室即可。
口試前換比對報告:要等指導教授確認#
口試前重新做了原創性比對,可以在口試頁下方換上新報告,上傳時一定要填這份報告的相似度。換上新報告,或指導教授在申請簽核時判斷報告不是完整論文時,頁面會出現這一區:
- 等候指導教授確認的提醒。
- 指導教授確認前,「口試文件包」「成績報告單」不能列印。
- 指導教授判斷報告不是完整論文時,口試前一定要上傳「全文」比對報告。
- 上傳時一定要填相似度。
- 每位指導教授的確認狀態。
說明
指導教授確認的相似度會帶入成績報告單。確認之前,學院辦公室也不能把表件送教務處。
確認結果在學位考試首頁與口試頁都看得到:
- 已確認:可以列印。
- 指導教授請您重新上傳:會附上原因,請到「口試・定稿・離校」上傳新報告並填相似度,系統會再通知指導教授確認。
指導教授全部確認後,系統會寄信通知您可以列印成績報告單與口試文件包;請您重新上傳時也會寄信並附上原因。
列印領據(校外委員)#
- 口試委員印「口試費」領據,指導教授另印「論文指導費」領據;金額留白。
- 校外委員的紅框為必填:1 打 V;2 簽章與身分證字號;3 聯絡電話、手機、戶籍與郵寄地址。
- 頁面下方有一行說明,可以給委員對照。
- 按畫面上方「列印」:A4、邊界「無」、勾選「背景圖形」、取消頁首頁尾。
說明
身分別由系統依委員資料自動勾選:校內專任勾「專任教職員工」,兼任(服務單位是世新)勾「兼任老師」,其他校外委員勾「校外人士」。
口試後紙本交回#
| 文件 | 怎麼處理 |
|---|---|
| 「論文口試成績報告單」 | 口試委員及指導教授親筆簽名 |
| 「論文審議書」 | 口試委員及指導教授親筆簽名 |
| 「論文評分表」 | 每位委員一張,口試現場評分用 |
| 「領據」 | 論文指導費(指導教授 1 張)、口試費(每位口試委員 1 張);校外委員另附「領款、轉帳匯款資料表」 |
注意
口試結束後,以上表件交由指導教授送回所屬學院辦公室,由學院辦公室交給教務處。研究生不用在系統上傳這些表件。
口試結果怎麼看#
學院辦公室收齊表件後送教務處,由教務處依成績報告單輸入成績。
- 「院辦已收齊文件,等候教務處登錄成績。」
- 教務處確認後顯示「口試結果:及格」,並寄信通知。
- 不及格時顯示說明;次學期可以重新申請。
說明
研究生頁面與通知信只顯示「及格」或「不及格」,不顯示分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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