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期結束時案件怎麼處理
到了該學期的論文繳交期限,系統會依案件情況自動處理:
| 案件情況 | 系統處理 | 算不及格嗎 |
|---|---|---|
| 申請還沒核准(草稿、審核中、退回補正) | 改為「未完成,已結束」並寄信通知;下學期可以重新申請 | 不算 |
| 已核准,但沒有口試成績,也沒撤銷 | 「逾期視同不及格」並寄信通知;下學期可以重新申請 | 算一次 |
| 口試及格,論文定稿還沒確認 | 成績保留,改到下學期完成定稿(要辦理下學期註冊);修業年限內都可以 | 不算 |
| 已撤銷(研究生在系統提出撤銷申請,或交紙本撤銷申請書由教務處辦理) | 不再處理;之後可以重新申請 | 不算 |
這學期來不及了,我該怎麼辦?
您的申請核准了嗎?
學期結束時會改為「未完成,已結束」,不算不及格。下學期在申請時段內重新申請即可。
口試考完、成績及格了嗎?
請在撤銷截止日前提出「撤銷申請」,或交紙本撤銷申請書給教務處。撤銷不算不及格。
沒撤銷又沒有口試成績,會判為「逾期視同不及格」,算一次不及格。
論文定稿來得及在期限前送出嗎?
在定稿期限前上傳第二次比對報告與論文印製同意書並送出,等教務處確認。
期限前可以申請「論文延繳」(最多一個月)。
期限過了會改到下學期完成定稿,口試成績保留,修業年限內都可以(要辦理下學期註冊)。
注意
- 論文延繳要口試及格後才能申請,延的是論文定稿期限,最多一個月。
- 口試不及格與「逾期視同不及格」合計兩次後,依規定不能再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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