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士論文提案評閱
博士班研究生提出「博士論文提案」後,先由指導教授確認,再由評審委員(含指導教授)評閱,最後由系所主管核可。
flowchart LR A[研究生提出] --> B[指導教授確認] B --> C[評審委員評閱] C --> D[系所主管核可]
評審委員評閱畫面
- 1採「全體一致同意制」,提案口試當天起才能評閱。
- 2填寫意見(不同意時必填,研究生與指導教授會看到)。
- 3按「同意」或「不同意」。
注意
任一位評審委員不同意,這份論文提案就不通過,研究生要重新提出新的提案。
- 評閱通知信的連結有效期限比一般簽核長,至少到提案口試日後 14 天,不必擔心口試前就過期。
- 指導教授本身也是評審委員,確認送出後,提案口試當天起也要評閱。
- 系所主管(系主任/所長)要等評審委員資格全部審核通過後,才能「核可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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